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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

外国语学院基础实践学分、讲座学分、思政学分兑换规则
发表于:2021-11-16 16:13    作者:

外国语学院基础实践学分、讲座学分、思政学分兑换规则


为明确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思政与社会实践、学术教育讲座等基础实践学分认定,制订本规则。本规则经学院党政会通过后交学院学代会和团委执行,学代会根据本规则制作简明易懂图文推送,通知全体本科生。


一 总则

1.根据《深圳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国际交流”课程管理规定(试行)》《深圳大学本科生“思政与社会实践”课程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则。


二 课程性质

2.社会实践(2019-2020级)、思政与社会实践(2021级起)属于培养方案规定的非收费实践课程,各专业学生必修。

3.学术教育讲座属于培养方案规定的非收费实践课程,2019级起外国语学院各专业本科学生必修。


三 学分与成绩评定

4.2019-2020级社会实践学分为1学分,含1次实践,1篇报告。成绩评定方式为“通过/不通过”。

5.2019级起学术教育讲座学分为1学分,含12场讲座,填写登记册申请学分评定。成绩评定方式为“通过/不通过”。

6.2021级起思政与社会实践学分为2学分,分三个模块内容,含1次实践,1篇报告。成绩评定方式为“通过/不通过”。

其中思政教育模块0.6学分、劳动与服务实践模块0.4学分、调研与体验实践模块1学分。以模块形式管理,完成对应模块内容录入成绩。


四 社会实践组织与管理

7.社会实践活动范围包含假期实践、专业相关实践、志愿服务、义工服务、学科竞赛、国内外短期访学交流、创新创业、其他经学校或学院认可的各类实践活动等,详见图文。学院实践认定和学术教育讲座由院团委负责管理。

8.学生在实践结束后填写《深圳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国际交流考核表》,由实践单位签字盖章后在第三学年按要求上交学院。学院组织的实践活动由负责老师签字后上交学院。

9.学生申请实践学分或思政与实践学分之前必须独立完成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实践报告,按照学校要求网上提交。严格杜绝抄袭与剽窃。


五 基础实践学分、讲座学分、思政与实践学分兑换规则

10.按照培养方案要求,2019-2020级学生实践学分为1学分,含1次实践,1篇报告。学术讲座学分1学分。学分和实践兑换规则如下:

①网上提交1篇实践报告(不低于1500字);

②提交1份实践单位签章的《深圳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国际交流考核表》;

③讲座学分1学分按照学术讲座管理规定执行,由团学学术部认定。

11.按照培养方案要求,2021级学生需要完成思政与实践学分2学分,提交1篇实践报告。学术讲座学分1学分。学分和实践兑换规则如下:

①网上提交1篇实践报告(不低于1500字);

②提交1份实践单位签章的《深圳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国际交流考核表》;

③讲座学分1学分按照学术讲座管理规定执行,由团学学术部认定。

④思政教育模块0.6学分:线上“青年大学习”以学期为单位计算,每学期完成率80%,满4个学期兑换本模块学分,由学院团委统计名单。

⑤劳动与服务实践模块0.4学分:荔园健康体育项目每学期完成60km运动量,满4个学期,认定通过后获得本模块学分。

⑥调研与体验实践模块1学分:由学校或学院开展为期14天以上的调研实践、跨文化实践、山区志愿服务可认可为本模块学分,深圳大学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项目证书课程可认可为本模块学分。

其他可申请实践学分的项目:假期实践、专业相关实践、志愿服务、义工服务、学科竞赛、国内外短期访学交流、创新创业、其他经学校或学院认可的各类实践活动等,详见图文。


六 附则

12.原则上实践学分、思政与实践学分、学术讲座学分要求在三年级(含三年级)之前完成。

13.本规则从2021年9月起试行,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附:基础实践学分认定规则


  • 附件【基础实践学分认定规则图解.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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