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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

外国语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发表于:2025-05-06 15:56    作者:

第一条 申请资格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努力,成绩优秀(绩点3.3以上);

3、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表现优秀;

4、无不及格课程或实践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课程不及格、课程学分未修满,假期见闻、读书报告以及实习、实践、论文不合格);

5、已通过我院2025年第一批毕业资格审核;

备注:因留学交换,修读特色班、微专业、双学位等原因延迟至本年度毕业的同学,符合条件者可提交申请表给班长。


第二条 优先条件

在符合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任意一条及以上者可优先推荐:

1、连续三年荣获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学业类);

2、荣获省级及以上专业竞赛奖;

3、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学生工作,表现优秀并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者;

4、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或“应征入伍”,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第三条 优秀毕业生比例

根据学校规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不超过全院毕业生总数的5%,今年学院增加5%名额为院级优秀毕业生;各班选出的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本班毕业生总人数的10%,非整数的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式统计;


第四条 评选流程

1、毕业生自愿申请;

2、班委会按照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开会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3、班委会召开全班大会,按本班毕业生总人数10%的比例,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本班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4、参加投票人数不得低于全班总人数的80%;同等票数下具备本办法第二条条件者当选;

5、各班推选的候选人需经班主任同意并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评审小组。学院评审小组由院领导、教师代表、本科辅导员、本科教务秘书、学生代表组成,组长由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


第五条 递交申请材料及截止时间

1、2025年5月12日(周一)上午10: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参评材料发送到以下邮箱:szuxzd@163.com;邮件标题:XX班优秀毕业生推选名单

2、提交材料包括:

电子版材料:

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1)

各类获奖证书原件电子版

教务处认可的成绩单电子版

优秀毕业生班级投票结果统计表(附件2)


第六条 确定优秀毕业生

1、学院评审小组综合考虑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专业竞赛、学生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情况,最终决定本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单;

2、学院评审小组最终决定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学院网页公示3日后上报学校审批。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注意事项:申报者需按评选日程按时申报,凡无故逾期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申报表所填信息及申报材料须真实无误,严禁弄虚作假,若经认证所提供材料有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评奖资格。




  • 附件【附件1:深圳大学外国语学院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2025届优秀毕业生班级投票结果统计表.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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