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晚7点,外国语学院邀请“法治先锋”普法宣传平台为学院学生开展劳动、租赁合同专场普法讲座,讲座在普法宣传员崔建飞同学的带领下正式开始。
首先崔同学以亲切的开场白拉近了与在场同学间的距离,在强调劳动法重要性的同时也指出了劳动法知识的复杂性。讲座主要从招聘录用、劳动报酬与工时休假、五险一金、工伤认定、违反劳动法情形及如何维权、租赁合同的形式与期限、双方当事人的义务、承租人的权利七个方面展开。
一、招聘录用,就业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但二者都具有法律效力
崔同学特别强调劳动关系是实质关系的判定,是由双方判定的;同时崔同学还分享了合同签订过程中要注意用人单位实际名称与劳动合同上的名称、公章是否一致;要留意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外地的情况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地点与工作岗位的调岗情况”等用词表述。
二、劳动报酬与工时休假
针对加班工资的认定,绩效发放等问题,崔同学建议大家进行留痕,发生纠纷时可以展示出来,法院会倾向劳动者。离职时,劳动者也可以要回绩效,夺回属于自己的权利。
在假期工资问题方面,劳动者在受到保护的同时,也不应过度索要,法院不会偏袒懒惰的人。
三、五险一金、工伤认定
崔同学指出,缴纳保险对公司具有强制性。医疗保险,中断缴费后仍然需要公司继续缴费。即使员工自愿申请中断,发生纠纷时公司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不可以与其他保险抵消,交通事故赔偿金与工伤保险可同享。工伤认定方面,崔同学通过案例强调工作场所是广义上的,不谨慎不影响工伤认定。
此外,崔同学特别分享了学法途径,如“微信搜索”,“抖音”对知识的快速了解。
四、违反劳动法情形及如何维权
崔同学指出不续约不违法,旷工三天不可以视为自动离职。试用期只能订立一次。劳动仲裁很重要,调节和协商诉讼成本高,时间长,如若发生纠纷,崔同学建议大家采取仲裁的方法。申请劳动仲裁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线上,可直接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上进行。线下,证明材料很重要,需要提前准备。
讲座最后还设置了提问环节,并为答对的同学提供小奖品,大家都很踊跃地举手,现场氛围严肃活泼。
活动结束后,与会同学均表示受益匪浅,希望学院能望持续推出类似的讲座,更好地从身边例子来引导同学们知法学法用法。
深圳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