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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外国语学院2025-2026学年度本科生助学金评选细则
发表于:2025-10-21 16:22    作者: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政府与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了各类助学金。为进一步提高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院将政府助学金与社会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同步进行。根据《深圳大学本科生助学金评审办法》以及《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财教[2021]310号)精神,结合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现就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度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体系构成

1.政府助学金:国家助学金。

2.社会助学金:中集助学金、明德助学金。

二、申请条件

1.通过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学期勤奋,生活简朴,积极向上;

7.符合各类助学金的其他评选要求(见附件1)。

8.知晓并承诺履行助学金获助学生义务(见附件3)。

三、评选原则

1.社会助学金不可兼得。

2.学院申报后,一旦发现与条件不符者即刻取消评选资格,名额自动作废。如有在评选中弄虚作假者(如伪造贫困材料、不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等),一律取消当年奖、助评选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四、 资助名额分配(见附件2)

国家助学金(一等),30人。

国家助学金(二等),70人。

中集助学金,5人(限英语专业)。

五、评定流程及工作要求

1.学生本人到深圳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ehall.szu.edu.cn/)助学金栏目申请。助学金申请系统于10月21日开通,10月23日24:00关闭,逾期不予申请。

2.10月23日前,学院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公示本学院助学金评选细则。

3.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本学院评选细则,严格审查申请学生资格,确定拟获资助名单。学院于11月3日前完成各项助学金网上审核及公示(3个工作日)。

六、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国家助学金

1.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明德助学金

1.根据明德助学金工作安排,该助学金的拟受助名单将于10月21日公布。

中集助学金

1.2022级、2023级、2024级中集助学金受助学生的2025-2026学年资助资格审核结果已于10月20日向相关学生公布。

2.2025级中集助学金拟受助学生专业需符合资助方要求(附件5)。

3.申请中集助学金的同学(新生、老生)需于10月24日(周五)12点前按附件6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汇文楼2227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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