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央对港澳、台湾的工作方针,增强港澳台学生对祖国的认同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及《深圳大学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规定,外国语学院按照学生部《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开展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2017-2018学年度港澳台学生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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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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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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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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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50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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邝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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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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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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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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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柔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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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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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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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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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芷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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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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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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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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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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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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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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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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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书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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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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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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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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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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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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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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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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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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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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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学生奖学金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外国语学院学工办反映。反映情况请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具体事实,并签署真实姓名(不接受任何匿名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26534890
办公地点:文科楼办公区2225
外国语学院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