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港澳及华侨本科学生、台湾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经学生自主申请、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现对我院2025年度港澳及华侨本科学生、台湾本科学生奖学金拟推荐获奖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至10月16日12:00止。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反映情况请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具体事实,并签署真实姓名(不接受任何匿名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老师
办公电话:0755-26536125
办公地址:粤海校区汇文楼办公区1219
外国语学院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