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生部《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本科生鹏程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我院鹏程奖学金名额2个。为保证鹏程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安排如下:
(一)评定要求
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候选人名额,推荐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候选人。
具体评奖要求、评分细则等详见《深圳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鹏程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二)评奖名额及金额
外国语学院鹏程奖学金名额2人,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学校将当年研究生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荣誉证书,宣传优秀学子先进事迹。社会奖学金证书及奖金发放时间以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结果为准。
注意:社会奖学金(含鹏程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评奖学生基本条件
1.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所评选学年度和评选期间没有受到学校行政、党、团处分。
3. 刻苦学习、成绩优异,所评选学年度所有课程及格,学分绩点在全年级10%以内。
4. 原则上所评选学年度体测成绩及格及以上。
5. 所评选学年度义工时28小时及以上。
6. 所评选学年度思政学时达标。
7. 所有获评奖学金的同学需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的各类优秀学生宣传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评定流程
1. 9月15日-20日,开放鹏程奖学金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功能,学生凭本人校园卡账号和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在线提交申请表;
2. 9月20日中午12:00前,请申请同学按照鹏程奖学金要求材料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见”(三)材料提交要求);
(三)材料提交要求
以下材料统计范围均为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填写内容和证明材料需与奖学金系统申请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系统为准。
1. 于奖学金系统内提交鹏程奖学金申请
2. 填写《深圳大学外国语学院2025-2026学年度鹏程奖学金申请表》后请将此文件命名为“姓名+学号+专业+学院鹏程奖学金申请表”
3. 证明材料材料打包压缩命名“姓名+学号+专业+鹏程奖学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学年成绩单(可在”深圳大学教务部“服务号办理)、期刊、学术会议、专利、竞赛和综合评价材料
将学院奖学金申请表(excel版)和证明材料(压缩包)添加至附件,邮件命名“姓名+学号+专业+鹏程奖学金”发送至szucisxuedaihui@163.com,截止时间为9月20日中午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