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深大【2014】187号文件)、《外国语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相关规定,以及研究生院“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现将我学院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有关评选细则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
1、2018届毕业研究生(以在职形式学习的专业学位2018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周末授课班)除外)。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好,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记录;
4、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积极参加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5、在校期间,公开发表高水平科研成果或荣获高水平专业竞赛奖励或获得多项社会工作表彰。
二、推荐要求
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研究生”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2018届毕业生总数的10%(小数部分四舍五入),且被推荐者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研究生”或其他社会奖学金。
2、在校期间,在相关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以上(或获得校级以上学术竞赛奖)。
三、评选日程
1、4月27日—28日,学院成立评委会。
2、4月28日—5月6日: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登陆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研究生服务——奖学金管理模块(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填写、打印《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请按填表说明指引填写,附成绩单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字,于5月7日前统一交到文科楼2225崔老师处。(截止时间为5月7日11:00)
3、5月8日—11日:学院评委会对本学院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按照评选细则拟定《深圳大学外国语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学院推荐名单》,经院内公示后上报党委研工部。
4、5月15日-5月21日:党委研工部审核所有申报材料,经校内公示,确定获奖名单。
四、注意事项
1、个人申报材料需提供:《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含本人论文题目的目录页、含作者姓名的论文首页)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请按上述要求及顺序依次排放)
2、参评论文发表时限为2015年9月1日—2018年4月30日(不收用稿通知)。发表论文均指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其导师)。
3、核心期刊参考目录可参照以下路径检索:图书馆主页——服务--查收查引--检索指引。网址
http://www.lib.szu.edu.cn/?action-viewnews-itemid-3990。
4、同等条件下,学院评委会应根据参评者科研成果的学术水平、刊物等级、论文篇数等因素综合评定。
5、申报者需按评选日程按时申报,凡无故逾期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申报表所填信息及申报材料须真实无误,严禁弄虚作假,若经认证所提供材料有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评奖资格。
如有疑问请联系崔老师,联系电话:26534890
评奖评优系统使用咨询:2653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