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程序及评选细则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及我校研究生院相关规定,为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确保我院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现将评选程序及评选细则公布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家奖学金: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以在职形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外、延期(超三年)的博士除外);
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在职形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外)。
二、奖励名额:
国家奖学金获奖名额我院名额2人;
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我院名额1人。
三、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一次性奖励25000元。
四、评选程序:
1.9月18-19日: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院评审委员会,名单请见附件),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
2.9月19日—9月24日:所有符合参评条件并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登陆深圳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在线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好后双面打印,本人签名,并附相关成果复印件,经导师(推荐人)签字,提交到所在学院;(评优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19日16:00—9月24日23:00)
申请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的研究生登陆深圳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在线填写(申请表附后,申请表需双面打印),并附证明材料,经导师(推荐人)签字,提交到所在学院。(评优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19日16:00—9月24日23:00)
(证明材料包括: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
*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月25日(周二)下午16:00。地点:文科楼2225办公室。
3.9月25日—10月8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评审,确定院获奖学生名单后,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五、学校参评条件:
国家奖学金请见深大公文通党委研工部 “关于开展深圳大学2017-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www1.szu.edu.cn/board/view.asp?id=376657);
社会奖学金(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请见深大公文通党委研工部“关于开展深圳大学2017-2018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的工作通知”(https://www1.szu.edu.cn/board/view.asp?id=376652)。
六、学院评选细则:
申报研究生除符合学校参评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评选细则中至少一项方可参评。
1.申报研究生已完成的全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
20%;
2.申报研究生在
CSSCI期刊上发表
1篇以上外国语言文学类学术文章,须独立署名。
*注:
1.正式发表的论文及其他成果不能重复参评,成果时限为2018年8月31日(含31日)之前;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已发表学术论文的申请者;
3.同等条件下,按全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序;
4.同等条件下,获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推荐;
5.同一年度内,同级别、同类型奖学金不可兼得。
奖学金申报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奖资格。投诉及咨询电话:26534890。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联络人:崔洁
办公电话:26534890办公地址:文科楼2225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