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确保我校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现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研究生除外)。
二、名额及奖金
我院名额1人,每生每年奖励20000元。
三、参评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贰·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除外)。
二、名额及奖金
我院名额1人,一次性奖励25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国爱校、品行端正;
(二)所有课程合格;
(三)具有强烈的学习创新意识,研究能力显著、学术成果突出,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重大学科竞赛中获奖,同等条件下,按竞赛规格,获奖等级排序;
2.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同等条件下,按论文数量、影响因子大小、刊物等级从高到低排序;
3.科研课题或创新项目取得突出成绩,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学术科研创新成果,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鹏城奖学金
一、名额及金额
我院名额1人,一次性奖励10000元。
二、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2021、2022级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除外)。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在全班或全年级名列前茅;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公开发表科研成果。
叁·优秀研究生干部
一、参评对象
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参评对象为经我校正式录取并注册报到的全日制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除外)。
二、名额及奖金
我院名额2人,每生每年奖励4000元。
三、参评条件
优秀研究生干部主要奖励优秀校、院级研究生干部或学校社团组织负责人以及在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参选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担任校、院级研究生干部、学校社团组织负责人累计满一年,或在公益组织中服务满一年;
(二)任职期间有突出工作表现,能提供典型材料及例证;
(三)学习态度端正,所修课程全部通过。
评奖时间及流程:
(一)9月8日:学校发布评选通知,启动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9月8日—9月13日: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院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部)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部)评选细则。评选细则需在学校的总体要求下,按学院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院评审委员会名单请见附件。
(三)9月13日—9月18日:所有符合参评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研究生奖学金的学生登录深圳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webvpn.szu.edu.cn/new/index.html,进入“奖学金申请”模块,在线填写相关奖学金的申请审批表,其中国家奖学金还需上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至系统,打印申请材料,学生本人签名,附相关成果复印件,经导师(推荐人)签字,送交所在院评审委员会联络人。(奖学金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13日8:00—9月18日23:00)
(四)9月19日—9月28日:学院(部)组织评审会,对申请研究生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后,学院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在“奖学金管理”系统中完成线上审核。奖学金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10月7日-10月13日: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各学院推荐名单,并将校级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七)10月24日前,校评审领导小组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八)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学校将当年研究生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荣誉证书,宣传优秀学子先进事迹。
*注:
1.正式发表的论文及其他成果不能重复参评,成果时限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31日)之前;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已发表学术论文的申请者;
3.同等条件下,按全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序;
4.同等条件下,获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推荐;
5.同一年度内,同级别、同类型奖学金不可兼得。
研究生奖学金的申报评审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资格。投诉及咨询电话:26535015。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联络人:李理
办公电话:26535015 办公地址:文科楼2226办公室
附件1: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www1.szu.edu.cn/board/view.asp?id=502166
附件2:学院评审委员会名单公示
外国语学院
2023年9月12日
附件2:
外国语学院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
一、评审委员会主任:
张丹阳
二、评审委员会副主任:
李慧敏
三、评审委员会委员:
王红岩辛广勤李晓博黄乐平尚小奇
刘小龙(外国语言文学学硕学生代表)
谢育新(日语语言文学学硕学生代表)
叶浩楠(西班牙语语言文学学硕学生代表)
何岸(英语专硕学生代表)
四、评审委员会联系方式:
(一)联络人姓名:李理
(二)办公电话:26535015
(三)办公地址:汇文楼2226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
2023年9月12日